随着汛期的到来,芦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从多个角度入手,织密汛期安全网,用实际行动筑起一道坚实的“铜墙铁壁”。
直击防治一线,实地走访调研
“地灾隐患点监测措施是否到位?群众是否了解避险知识?”。6月中旬,芦山县人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带着这些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深入太平、宝盛、龙门等乡镇实地检查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相关工程治理项目。
“老大爷,这处山坡近期有没有出现裂缝?预警信息能及时收到吗?”在宝盛乡中坝村水老上组,检查组指着斜坡点向村民李成仔细询问。
此次检查共涉及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10个监测预警站点及相关工程治理项目。检查中发现了部分群众防灾意识不强、预警联动衔接脱节等问题。
汇聚多方智慧,共谋防治良策
“建议提高监测预警的精准度,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操性,加大应急演练频率。”“建议加大群众应急避险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应急避险意识”……6月16日,检查组在太平镇胜利村村委会召开座谈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交通等部门以及镇政府、村(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纷纷建言献策。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汇报,围绕监测预警、应急预案、避险转移安置、应急宣传等关键环节,深入查找法规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另外,积极采纳群众关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好的建议,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报告,第一时间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并跟进督查落实,确保群众诉求转化为防灾减灾实效。
建立问题清单,闭环监督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你们必须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必须确保每一处隐患点都得到有效地治理,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6月26日,在太平镇的一处地灾隐患点治理现场,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忠严肃地对项目负责人强调道。
为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
强化法治引领,守护群众安全
此次执法检查,是芦山县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具体行动。通过深入一线的“法律巡视”,芦山县人大有力督促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扛牢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定责任,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在基层末梢落地生根。
“当前防汛形势严峻,全县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一线排查地灾隐患,监督防汛措施落实,全面投入到防灾减灾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展现人大担当!”6月25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在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再次强调。
下一步,芦山县人大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以法治之力,持续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屏障,为全县安全平稳度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芦山人大 高容、冯艳、李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