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强率队赴汉源县、宝兴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李志强一行先后到汉源县、宝兴县实地检查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山洪沟综合治理、青衣江源头保护、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现场听取当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听取部分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和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建议。
李志强强调,要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切实增强依法保护长江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推动法律制度落实落地。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意识,努力形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
在汉源县检查期间,李志强还督导了汉源县森林防灭火、联系重点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汉源县、宝兴县有关领导参加检查。(城环资工委,汉源人大、宝兴人大)